养老金的差距不是政策造成的, 是你在职时工资多少决定的。
一些人始终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持怀疑态度。他们认为,我国的养老金差距过大,既不公平又不合理。上班时贡献有大有小,工资可以有多有少。但都退休了,都不工作了,养老金就应该平均才公平合理。
养老金之所以有多有少,恰恰是退休前工资多少决定的,是在职时工资的延续。
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实行“多缴多得,少缴少得,长缴长得”。在职时工资的多少,缴纳时间的长短,决定了你缴纳社保的多少,而缴纳社保的多少,又直接决定了养老金的高低。
在职时的工资,无论是体制内外,还是企业之间,工资收入的差距都是较大的,这是决定你缴纳社保多少的直接原因,也是决定你养老金高低的决定因素。
个人缴纳的社保进入个人账户,单位缴纳的社保进入统筹账户。当你退休时,根据你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纳社保年限计算出来的结果,就是你的基础养老金,从本人个人账户中支付。当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用完,就由单位缴纳的统筹社保部分,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继续支付终身。
为了限制养老金差距过大,我国社保法规定,参保人缴纳社保,无论工资高低,缴纳社保最高不得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,最低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%。在此范围内,个人均按照工资的8%缴纳社保。
例如,当地社平工资是10000元,而你的工资是50000元,最高按照30000元缴纳社保,每个月缴纳社保是30000*8%=2400元。而你的工资为3000元,单位最低也必须按照社平工资的60%缴纳社保,也就是10000*60%*8%=480元缴纳。
即使社保法限高保低,缴纳社保的差距还是较大,缴纳最多的一个月缴纳社保2400元,缴纳最低的一个月缴纳480元,这才是形成养老金差距的原因。
但是,形成贫富差距都原因,不是工资收入,也不是养老金多少,而是私有制的存在,是私人资本造成的,但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合法的。
所以,养老金差距的存在,根本原因是工资高低不同造成的,不是政策不合理,也不是分配不公平。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,我国的分配制度是“多劳多得,按劳分配”,所以,你所在单位工资收入的多少,才是你养老金高低的决定因素。
在“双轨制”并行期间,一些人把体制内外都养老金差距养老金的差距会长期存在,根本原因是缴纳社保的多少不同。“双轨制”并轨后大家看得很清楚,体制内外的养老金差距和“双轨制”没有一点关系。
有人说,养老金差距是由单位缴纳的工资12%的统筹社保造成的,这更是不了解政策形成的误解。统筹社保不进入个人账户,和个人无关,也和单位无关。单位缴纳的统筹社保,进入公共账户,人人有份,当个人账户缴纳的社保发放养老金用光时,就用公共账户的基金继续发放你的个人养老金。
所以,由于每个人在职时工资多少不同,缴纳社保档次不同,缴纳社保多少不一样,这才是造成养老金差距的原因。而这种差距的存在,是一个人社会价值的体现,是社会对你一生努力付出的回报,是个人学历、能力、贡献大小竞争的结果。如果平均养老金,或者缩小养老金差距,就会打击个人拼搏努力的积极性,就会出现“躺平”现象,社会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。所以,无论工资还是养老金,差距必须存在。
为了缩小养老金差距,有人建议,动员企业为员工购买职业年金,这也是不可能的。
缴纳社保是强制的,但企业年金不是强制的,而是企业依据自身承受能力自主决定的。因为购买企业年金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承受的。
所以,想通过让企业购买企业年金来平衡养老金也是不可能的。